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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登记

信息来源:长辛店街道武装部
发布日期:2016-08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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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登记

一、兵役登记时间:每年的4月底至6月25日。(具体时间按当年的通告)。

二、登记方式: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,都应当在当年6月25日以前,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( 网址为http://www.gfbzb.gov.cn )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。登记时填写个人真实姓名、身份号码、家庭住址和一寸电子版照片等基本信息;有参军意向的填完《兵役登记表》后继续填报《应征报名表》并打印《男性公民兵役登记/应征报名表》(以下简称登记表),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兵役登记站备案,同时提交登记表。本人难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兵役登记站备案的,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。

    当年12月31日以前,年满19周岁至22周岁已参加过兵役登记适龄男性公民,应当在6月25日以前,持《北京市公民兵役证》到街道武装部参加核验;凡是漏登的适龄公民,都应当在此期间内补登。

四、领取兵役证。接到通知后,到兵役登记备案的社区居委会领取。

五、长辛店街道武装部办公地点:  丰台区长辛店公路街甲12号。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点一11:30。

下午:13:30一17:00。

联系电话:83863353